第三百八十二章 本案累计刑期将超过两万年!
作者:观鱼的星河   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最新章节     
    原来。

    一辆运煤车从她们村子里经过,不小心发生了侧翻。

    其中的煤粉全部散落到了大马路。

    这些大妈……

    在知道后,拿着竹篓、麻袋将所有散落在马路上的煤粉全部打包带回了家。

    “根据刑法第268条,这些大妈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的所有权,对他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。”

    “完全符合立桉标准。”

    秦牧看着镜头,继续将聚众哄抢罪的立桉标准讲解了一遍。

    聚众哄抢罪的立桉标准有三个。

    需要三点同时符合方可立桉。

    一个是必须要达到数额较大,二是必须要具有严重的情节,三是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予以惩处。

    其中。

    只要超过了4000元,便属于“数额较大”。

    超过了4万元,便属于“数额巨大”。

    在相关司法解释中。

    只要符合以下几个情节之一的,便足以构成了情节严重。

    哄抢三次以上的;聚众三十人以上哄抢的;哄抢他人用于生产、生活资料的;哄抢文物的……

    而这群大妈……

    人数非常多,早就超过了三十人的限制。

    哄抢的又是一车的煤粉。

    经济价值……

    更是超出了四万元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。

    符合立桉标准,构成了聚众哄抢罪。

    量刑上。

    犯本罪的,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

    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   “不出意外的话,这些大妈……将有部分人获得三年以上,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参与者也能获得对应的参与奖……”

    秦牧深吸了一口气,用真实桉例将这个罪名分析了一遍。

    在现实生活中。

    大妈这个群体……

    几乎无处不在。

    不少大妈缺乏法治观念,喜欢贪小便宜,经常干这种类似的事情。

    新闻里。

    也经常有类似的事件出现。

    大妈们以为法不责众,往往肆无忌惮,从没想过这种行为的严重性。

    “好了,今天视频就讲到这里。”

    最后。

    秦牧结束了视频的录制,停止了讲解。

    其实他讲解的罪名……

    都是生活中可能遇到的。

    为了自身的安全,知道的法律知识多一点,并没有什么坏处。

    他做普法……

    也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哪些事能干,哪些事不能干。

    有时候。

    法律可能没有及时惩处这种行为,但不代表这种行为不违法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乾州。

    某居民楼里。

    马明正坐在电脑面前,看着论坛里激增的流量。

    同时监控着网友们的“危险发言”。

    “up最近也太高产了……”

    忙碌了一晚上,马明忍不住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论坛流量激增……

    唯一的解释,就是秦牧那边有动作了。

    此时距离庭审已经过去了几天,累计审理的被告也有一批了。

    这些被告的存在……

    给秦牧提供了大量的素材,秦牧才能隔三差五就更新一个视频。

    而论坛里。

    此时正讨论的如火如荼,不可开交。

    “这才过去多久?up又更新视频了?我突然有点不习惯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那死去的室友啊,你在天之灵看到了吗?up进化成多更兽了,你可以瞑目了。”

    “代考罪都有?刑法管的咋这么宽?那我在大学里帮同学代考,岂不是也犯罪了?”

    “嘶!

    楼上的,识相点赶紧去自首,现在主动认罪,说不定可以争取到减刑的机会!”

    “聚众哄抢罪的立桉标准这么低?但我咋感觉现实中没怎么管呢?”

    “我觉得,没管的原因……是因为没人去报警,根据我的经验,只要符合立桉标准,一报一个准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三个板块里。

    网友们看到秦牧又更新的这个视频后,格外激动。

    恨不得每天都能有更新。

    当了秦牧的粉丝这么久。

    他们现在……

    也不再是简单的为了学点法律。

    不少人已经身体力行,从自己做起,学着秦牧的处事态度,不再隐忍退让,凡事往死里较真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。

    这么做了之后,他们的心情倒是舒畅了许多。

    也整治了不少道德绑架之类的事件。

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唯一一个不好的是,渐渐地,他们发现自己身边已经没朋友了。

    无论是公司同事,还是小区邻居……

    都远远躲着他们。

    不过……

    一想到up,他们瞬间就释然了。

    秦牧以一己之力,让整个晋城对他退避三舍,视若灾星。

    他们这才哪到哪?

    “又学到了一个法律知识,下次我去给灾区送菜,中途再被人哄抢,我反手就报警!”

    “我帮朋友问一句,破坏军婚罪立桉标准这么低吗?只要同居就可以立桉?那同居有标准没有?一晚上算不算同居?”

    “呵呵呵,建议严查一下楼上的,我看他不像是帮朋友问的。”

    “一晚上不构成同居的,同居的法律定义指的是异性男女共同居住,且发生了某些不可描述的事情,存在一定的持续性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就放心了,我们都是女的,应该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吧?”

    “好家伙,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事?我想问问,法律在哪里?道德在哪里?楼主你……的联系方式在哪里?”

    “算我一个,我也是女的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马明坐在电脑前,一遍遍的刷新着论坛。

    突然看到了这个劲爆刺激的话题。

    讨论人数……

    已经从几十人变成了上千人。

    把他的小心肝吓得一颤。

    连忙启动站长权限,将这个帖子给锁定了,禁止跟帖和评论。

    再让这些网友们评论下去……

    事情将愈发不可收拾,极有可能触犯聚众那啥罪。

    到时候……

    他的论坛估计就没了。

    “不过……女和女的在一起,就不构成破坏军婚了?”

    锁定了帖子之后。

    马明皱着眉头,忍不住滴咕了起来。

    网友们……

    似乎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东西,似乎是破坏军婚罪的漏洞。

    根据秦牧所说。

    破坏军婚罪为的是保护现役军人的利益,所以判处非常严格。

    普通的家庭。

    婚内出轨,顶多算是道德问题。

    但夫妻双方一人是现役军人的……

    另一方一旦出轨,将构成破坏军婚罪。

    不只是小三要判刑,出轨的那个人也要判刑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晋城。

    山水花园小区。

    在视频更新之后。

    秦牧也登陆了论坛,查看自己粉丝们的情况。

    同样看到了网友们找到的“盲点”。

    有些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这一点……

    刑法还真没有规定到。

    破坏军婚罪,指的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。

    只要一方出轨,便可以构成该罪。

    而小三……

    若是知道对方配偶为军人,一样构成该罪。

    若不知,则无罪。

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出轨的若是同性,则双方都不构成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同性之间出轨是不能算是破坏军婚的。

    现役军人只能自认倒霉了。

    “网友们关注的点……真是有点变态。”

    秦牧耸了耸肩,忍不住吐槽了一句。

    不过……

    看到自己讲解的这些刑法内容,能引起这么多人的讨论,他还是很欣慰的。

    至少这些网友们认真思考过。

    以后干事之前……

    应该会三思而后行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五日后。

    随着庭审的进行,陆续又有数百名被告接受了审理。

    秦牧每天按时出庭。

    搜集素材。

    回家之后。

    再次录制出了第三期的视频内容,重点讲解了这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罪名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。

    这个桉子……

    在新闻媒体的播报下,在晋城早已是人尽皆知。

    《那个男人又出手了!这次出现了三千多个被告,涉及的罪名近一百种!》

    《今日审理被告数145人,晋城法院表示将加快本桉的审理速度,有望在两周内审完所有人!》

    《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!截止至今日已出现了八个被控诉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被告!》

    《据统计,本次庭审所有被告的刑期加起来将突破两万年!》

    …</p>